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走向
即改变过去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首先是学校的举办主体由过去体制内的一元化向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结合的举办主体多元的改革。近年来,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办学的兴起,私立学校的涌现,以及与国际上有关组织机构的合作办学等等,反映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举办主体多元的走向,并呈现出逐渐深化和扩大的趋势。其次,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的同一也逐渐走向分离。过去,在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中,学校的举办者教育体制改革、管理者和由政府任命的学校领导基本上都是同一的。如今,一方面由于出现了体制外不同的举办主体,而学校也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便带来了三者之间的分离和差异。这有利于更好地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发展教育,有利于调动办学者的积极性,但它同时也向教育管理提出了挑战,增加了难度。
教育供给与需求之间基本重合向相对分离转变: 这里所讲的“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分别指的是整个社会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的教育及总的数量,和社会各个层面在上述种类和质量方面对教育的需求。这一走向表现为:社会的教育需求逐渐从完全由政府提供的教育供给的约束和控制中分离出来,并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与此同时,教育供给本身也呈现出多元的状况。通过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利益主体,有了相应的利益驱动和约束,成为教育需求的现实主体;而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招生及毕业分配制度等改革,也使得教育,尤其是非义务阶段的各种教育,与人们的自身利益有了内在的联系,并促使个人在教育需求上有了更为实际和主动的选择。
总之,上述三个走向基本上是围绕着改变过去教育管理权限高度统一和过度集中的现象而展开的。而招生和考试制度的改革、教育职称职务制度的改革,以及教育经费结构及管理的改革等,则是从不同侧面进一步具体地反映了上述三个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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