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想知道: 韶关市 韶关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 在哪?急呀

原创 hacker  2021-06-26 15:27  阅读 339 次浏览 次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西堤北路13号102室
乘车路线:乘坐2、11、12、15、犁市专线、24路公交车到西堤中(路)站下车,步行不远即到;

韶关市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二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乘车路线:乘车路线:可乘坐4路、10路、13路、16路、20路、21路公交车到韶关医学院站下车;或乘坐12路公交车到医疗器械厂站下车;

广东省教育学历认证中心韶关学院代理点
地址:韶关学院北区就业大楼二楼
乘车路线:乘坐7路到韶关学院北区站下车

A、韶关市没有本地户口能升初中.

B、韶关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6]26号)

一、划片认定依据

按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口、寄住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韶关市教育局。具体要求是:

(一)学生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作为划片的依据。

(二)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片内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4.孤儿。

(三)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的,虽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四)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级教育部门审查核实,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公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调查摸底,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一)流动人口子女。

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签发的连续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四是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就学联系函。

(二)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

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当地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具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具有本市户籍;四是要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就学联系函。

上述两类人员的相关证明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办妥。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其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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