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教育,活动 “给孩子适宜的爱”,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怎么弄

原创 hacker  2021-06-19 23:01  阅读 267 次浏览 次

为深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教育部决定从2012年起,将每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定为“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广泛传播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方法微言教育。2012年主题是“快乐生活、健康成长”;2013年主题是“学习《指南》,了解孩子”;2014年主题是“《指南》——让科学育儿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在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之后微言教育,教育部官方微博“微言教育”昨日发信息强调,教育部对高校学生转学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规范转学工作,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 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要公示。而依据《通知》,包括“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等10种情况,不得转学。
转学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需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署接收函。其中,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而对于包括“入学未满一学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在内的10种情况,教育部明令不得转学。
违规转学行为将被追责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和公开机制。高校对转学的政策、程序、结果进行公开;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转学确认程序及结果,通过网站、报刊等形式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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